法考主观题练习系统都有什么呢?

未来教育,中公教育。

一、简介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法考”)的前身是国家司法考试(简称“司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中华人民***和国司法部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法官法》。

《中华人民***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和国公证法》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的法律类职业证书考试。

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法律顾问、仲裁员及政府部门中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人员必须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自法考改革以来,每年通过率保持在10%-15%。

二、规定

从2018年开始,国家司法考试将改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只是律师,法官,检察官,公证员需要通过该考试,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顾问,法律类仲裁员也需要参加并通过考试。

2018年9月22日上午,47万余人走进考场参加首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存在了16年的司法考试正式被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