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动民族仇恨构成民族歧视罪的原因
客体是民族平等,客观方面表现为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行为,包括散发、公开陈列、张贴、放映或以其他方式使他人获得文书,鼓吹暴力或种族仇恨的行为。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以激起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为目的的才构成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