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医生将患者静脉穿透至动脉,医院存在过失怎样追责?

医院在患者治病的过程当中有过错行为,导致病患人身伤害的,由医疗机构担负赔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对有关医护人员追究法律责任。

按照相关的相关规定,第四十六条出现医疗事故的赔付等民事行为争论,医患两方能够协商处理;不肯商议或是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向卫生部门指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八条已认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论当事人双方要求,能够进行医疗事故赔偿协调。协调时,应该遵从当事人双方个人意愿,并应依据本条例的相关规定计算赔偿金额。

经协调,当事人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识的,制作调解书,当事人双方应该执行;协调不成或者经协调达成***识后一方悔约的,卫生部门不再协调。

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出现医疗事故的,由卫生部门按照医疗事故标准和情况,给予处分;情节严重,责令限期停产整顿直到由原颁证单位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护人员按照刑法有关医疗事故罪的相关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足刑事处罚的,依规予以行政处分或是处分。

对出现医疗事故的相关医护人员,除按照前述处罚外,卫生部门并且可以责令停止6个月以上1年之下从业活动;情节严重,吊销其执业证书。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规章》的相关规定,医院存有过错行为导致医疗事故的,由医院担负赔付的责任,病患能够和医院商议赔付问题,协商不成的,能够申请调解或是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如果需要法律等方面的帮助,建议提前询问专业律师,看下一步如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