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母杀人案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有什么警示

上周南方周末的《辱母杀人者》中,于欢和其母亲,被催款团伙控制,这位母亲遭遇了各种羞辱:被控制人身自由、被迫闻臭鞋、被鞋子臭脸,甚至被讨债者用生殖器蹭脸塞嘴……于是,儿子为保护母亲不再受辱,刀刺讨债者致一死三伤,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之所以让太多的人没有过好周末,引发众口纷纭的深思后的所感所悟,其实就是当母亲被侵犯时,当儿子的应该做些什么,才是正当和正常的作法?

“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

没有一个热血男儿对这句话心存疑虑。有的恐怕只是满腔的对中华母亲被外国侵略者凌辱后的激愤及抗争。

(东汉)班固《汉书》卷七十:“宜县头槁街蛮夷邸间,以示万里,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

在汉朝,我们的先祖就能发出这样振人肺腑的呐喊,何况现在泱泱大中华的子民乎?

记得在《狼牙》、《战狼》中,吴京演的这两个电影都用“狼”作名字,影片中也突显了刚性男儿的狼性的个性。

吴京说得好:以前中国人的狼性非常强悍,不然的话,怎么会持续五千年生存下来。有坚韧,有残忍,有团结,有智慧,有忠贞,很多很多东西。“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虽是戏里面的一句对白,它是很有情怀、很振奋的一句语言,让人肾上腺激素飙升的一句话。同时,我觉得可能是稍微地想表达我的一种期盼,无论是作为国家这个大家,还是我作为吴京我自己的家庭的一个小家,它都可以代表中华,没有小家哪有大家嘛,你只要欺负到我家门口,你欺负我进来,你多远我都追着弄死你。那我放到大家,你侵犯到我的中华,你在我中华这儿杀了我的同胞,对不起,孙子儿,别走了,留在这儿,你走多远,你走多快,你多厉害,我都追你,弄死你,弄不弄死先别说,我得先追上,先得干一仗。我觉得我们现在的国人要有这种精神,不然的话,垮了。

对哉,斯言。

“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这是我们每一位中华儿女的心声,不然,谈何中华民族之崛起?

辱我父母者,虽强必抗。不然,哪对得起生养我们的父母?

于欢杀死杀伤辱母者,自己被判处无期徒刑,受到国人的关注,希望给以无罪释放或减刑,就是因为,他杀的是没有底线的侮辱了自己的母亲的人。

面对对方11个人的无胜算的局面,他的抗争,是一次男人的抗争,是一次儿子的抗争,也是一次对母亲保护的抗争。

虽然,结果不可知。

但,面对他人对母亲的凌辱,也许,这是他唯一的选择?

“想不到别的办法活下来了。”于欢向自己的辩护律师这样描述自己的处境。可见,于欢当时是多么无奈和绝望。相信每个人面对这样的情况,选择都会和于欢一样,明知不敌,也要拼死相博。

因为,在这个世上,有一些东西,比生命还要宝贵,比如尊严,比如亲情,比如正义。

在被11名歹徒限制人身自由,于欢眼睁睁看着母亲受凌辱怎么可能冷静和沉着?是个人都不会忍受下去的,何况于欢当时面对的是自己的亲生母亲遭受人格和生命的双重践踏。于欢作为一个血气方刚的男儿,看到自己的母亲受到如此奇耻大辱,不应该为自己的母亲做点什么吗?

在讨论《辱母杀人案》时,很多网友表示,如果连自己的母亲都保护不了,那么祖国母亲有难的时候,怎么保护她呢?

母亲是什么人?母亲,是那个生我养我的人;母亲,是那个与我的血缘关系最亲的亲人。是母亲,让我们知道了人类最最深切的感情——母爱。因为母亲无私的爱儿女,儿女们才学会如何去爱这个世界。

不管于欢的母亲是怎样的一个人(有报道说是非法集资的犯罪嫌疑人),即使是一个恶贯满盈的罪犯,都不能被如此对着儿子的面这样凌辱对待。在一个国家的法治体系里,即使是一个罪犯,也必须有尊严的去对待。

从许多新闻报道中,我们知道,保护母亲不受非法侵害和侮辱,是不分国界和古今的。

不管我们身在何处何时,都应该为一些生命之外的东西而活着。因为,生命的意义,不仅仅在于活着,还有一些东西值得我们用生命去捍卫。

比如,尊严。

每一个母亲,在孩子眼里,都是无所不能的。

一岁,爱哭闹的你,母亲开始忘记了休息;三岁,母亲跟着你,怕你摔倒;十岁,你突然发高烧,母亲夜行十里为你寻医问药;十六岁,叛逆期的你让母亲头疼;十八岁,你离开家,母亲学会写信;二十岁,你哭着打电话,母亲担心得抹眼泪;二十六岁,一个新的家庭,母亲笑着带泪花;三十岁,新生命诞生母亲继续操劳……

突然有一天,母亲开始记不清事了,头发斑白了,走路不稳了……

古圣先贤说,父母是我们的第一大福田。“家有老,就有宝”。老人就像一块有着肥沃土壤的田地。当你孝顺关爱父母时,等你老了,儿孙就会孝顺关爱您。而家乡村头边的那一亩三分地,藏着我们的贵人,那就是母爱、是我们的高堂!

“孝”,是连接上下的通道,以祭祀通天,以传承通地。力行孝道,上对得起列祖列宗,下能教育好子孙。

行孝道是就是种福田。所以,种好自己的一亩心田,在家孝父母,不必远烧香。对父母好,其实是对自己好。

对父母不孝顺,远处求佛有何用?

这也应了本文的标题。

如果非要找出二者的“交集”,就是都是出于心不感恩,爱母亲,才会保护母亲。甚至不惜用生命的代价!

同样,爱母亲,才想着大中华应该有自己的母亲节。而不是只会过“西方的母亲节”。

虽说都是可以表达对母亲的感恩之情,但二者的深层次内涵是不同的。

日前,中***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以文件形式阐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作还是第一次。

“将农历的四月初二定为中国的母亲节,并作为全国母亲的法定假日。”在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张建华同解放军代表团26名女代表联合提出建议:以孟子母亲为典范设立中国的母亲节“中华母亲节”。选择孟子生日农历四月初二,即孟母成为母亲的那一天作为中华母亲节。

“孟母三迁”的故事深入人心,她特别注重子女的教育,历代皇帝都将孟母尊为“母教第一人”。

中华民族是最重视家庭伦理的民族,具有悠久而浓厚的孝亲传统,表达对母亲的感恩之情,应当用中国故事、中国表达,这就是我们的“中华母亲节”。

我想,中国人想在“中华母亲节”中,感恩母亲。

绝不仅仅是中国人的一种“大”的情结,也包含着时代的祈求与众人内心的呼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