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卡姆的荣誉
木卡姆音乐现象分布在西亚、中亚、南亚、北非19个国家和地区,新疆处于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最东端。得益于横贯欧亚的古代陆上交通大动脉--丝绸之路,维吾尔木卡姆作为东、西方乐舞文化交流的结晶,记录和印证了不同人群乐舞文化之间相互传播、交融的历史。因此,中国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被人们赞誉为“中华瑰宝”、 “丝路明珠”。 1986年,木卡姆还首次走出国门,走进了英国BBC广播节目,引发了世界对它的关注。 2005年,维吾尔“十二木卡姆”被联合国列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2006年5月20日,十二木卡姆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2007年10月24日18时05分成功发射升空的“嫦娥一号”搭载了31首歌曲,《十二木卡姆》选曲名列其中。 2012年6月7日新疆十二木卡姆交响音乐会在北京举行。 本场交响音乐会由文化部艺术司与新疆文化厅***同主办,由中国国家交响乐团和新疆艺术剧院民族乐团***同演奏,新疆木卡姆艺术团参与合唱。
交响乐与新疆民乐的合奏时而悠扬、时而热情,传神又准确的表达了新疆十二木卡姆的音乐精髓。音乐会***演出了《赛乃木》、《古乐情怀》、《雪莲》、《且比亚特木卡姆·太孜间奏曲》、《潘吉尕木卡姆“第一达斯坦间奏曲”》、《木卡姆印象》和《乌扎勒木卡姆》等7支乐曲。每当乐声结束,现场都会爆发长时间、热烈的掌声。 2010年7月28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现场出现了罕见的一幕:所有参会的人员都为一部地方法规投了一票,使它成为全票通过的条例。 这部条例就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木卡姆艺术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它是新疆改革开放以来,第四个一审通过的地方性法规,也是新疆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出台后的第二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性法规,以及我国专就保护“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进行省级地方单项立法的首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