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裁定书名词解释
民事裁定书是民间纠纷案件无法通过协商形式达成***识,经过法律途径由管辖权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后的法律文书,一经批准下达具备法律效力,当事人均需要严格遵守和履行裁定结果,如果不服可以通过法定程序提起诉讼申请再审,但是并非所有民事裁定书都准予上诉。
民事裁定书,即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和执行民事判决的过程中,为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就程序问题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是应用写作中常见的一种文体。
按照法律不同的规定可以分为:准予上诉的民事裁定书、不准上诉的民事裁定书和准许复议的民事裁定书等。
按程序的不同可以分为:第一审民事裁定书、第二审民事裁定书、再审民事裁定书、督促程序的民事裁定书、公示催告程序的民事裁定书、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民事裁定书和执行程序的民事裁定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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