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女子癫痫发作,男子将其丢弃荒地致死,该男子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男子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他已经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了。
云南女子癫痫发作,男子将其丢弃荒地致死,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一位来自云南的男子认识了一位女网友。他们见面后,他把女网友带到他家,和她发生了性关系。然而,没想到的是,第二天早上5点左右,女网友突然犯了性癫痫,这个男子一直看着女网友抽搐。然而,这个男人并没有选择第一时间拨打120,因为害怕惹上麻烦,所以他直接把这个女孩丢弃到了荒地里。
这个男子的做法是非常冷血的因为这个人和女方有关系,他就有义务帮忙。但其遗弃行为导致被害人患病死亡,这一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他犯了过失致人死亡罪,这个人将被依法追究责任。如果这个男人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我觉得这个女人还是可以活下来的,但是这个男人却直接把患有癫痫病的女网友给丢弃在了荒地中,这间接导致对方死亡,简直是混蛋。
我个人的看法虽然我国没有说见死不救是违法的,但是故意见死不救就是违法的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见死不救是故意的行为,他应当在特定义务下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义务的定义可以去百度了解详情,这里就不细说了。这个所谓的具体义务,可以简单理解为你们之间是相识的关系。如果你认识她,当她的生命在你面前有危险时,你却不出手相救,这就是违法的。即使你只拨了120,也不会算是你见死不救。但这个事件中,男子刚刚与女网友发生过关系,就将犯癫痫的她直接丢弃至荒地中,导致女网友的死亡,这就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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