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对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定的怎么处罚
法律分析: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百元罚款:(一)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的;(二)在机动车道内兜售物品或者散发广告的。
法律依据:《深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全文》第八条 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但是在机动车道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百元罚款:
(一)兜售物品、散发广告或者乞讨;
(二)使用滑板、电动平衡车、旱冰鞋等工具或者设备的;
(三)其他妨碍车辆行驶的行为。
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的,处二百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