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使用约束性警械的条件如何规定

法律分析:1.公安民警依法执行下列任务,遇有违法犯罪行为人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1)抓获违法犯罪行为人的(2)执行逮捕、拘留、看押、押解、审讯、拘传、强制传唤的(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

2.对严重危害公***安全或者他人和本人的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手铐等约束性警械予以约束。

3.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等约束至酒醒,但是不得使用手铐、脚镣等警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

第二条 人民警察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可以采取强制手段据需要,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使用警械用警械不能制止,或者不使用武器制止,可能发生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使用武器。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警械,是指人民警察按照规定装备的警棍、催泪弹、高压水枪、特种防暴枪、手铐、脚镣、警绳等警用器械称武器,是指人民警察按照规定装备的枪支、弹药等致命性警用武器。

第四条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应当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尽量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