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客户信息***享条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关于您的问题我做如下解答,希望可以帮到您,同时也帮您了解更多知识。保险客户信息***享条款一般出现在人寿保险中,它是指在申请获得相关保险利益或者理赔金之前,客户有提供资料和如实告知的义务(阅读有关保险金的申请或者索赔申请条款)。
健康保险对其所承保的疾病都有相应的约定。投保时应仔细阅读健康告知项和免责条款,避免因为“未如实健康告知”、“对条款理解偏差”或“就诊于不符合合同所约定的医院”而导致未来的理赔纠纷和不能得到赔偿的情况出现。
那么这就引出了新的问题,保险公司可以调查个人病历吗?大家可能认为保险公司调查病例是侵犯了隐私权,实则不然。在投保时,一般保险公司都会要求得到查询病历的权利。
法律依据如下: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发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险机构以及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因办理案件、依法实施专业技术鉴定、医疗保险审核或仲裁、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经办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医疗机构可以根据需要提供患者部分或全部病历。一般,保险公司都是在客户投保时或理赔申请后,调查保险客户病历资料。客户在投保时需要填写《保险投保单》;在理赔时需要填写《理赔申请书》,以上两份材料都含有“投保人/被保险人/法定监护人声明及授权书”。
综上所述,投保前如实的健康告知尤为重要,专业的事情还是需要专业的人进行指导,这样才能实现买的踏实。如果我的回答帮到了您,还希望您帮我点个赞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