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北京顺义支行被罚50万元,该银行违反了哪些法律规定?

此次被罚,是因为工商银行北京顺义支行存在?以贷收费?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三条、第八十九条的相关法律规定。普通民众对这种行为或许并不了解,简单来说就是银行为了经济效益,会在贷款发放等融资业务中,利用权限强迫客户接受各种不合理的收费行为。表面来看并不复杂,但是在具体的违法行为中,会导致贷款人的成本增加,关键是收取费用的中间业务或者相关的金融服务都不合理,导致贷款企业往往很难入账。

众所周知,金融领域的监管部门,近年来对银行的乱收费行为加大了清理和打击力度,而工商银行北京顺义支行的此次被罚,归根结底还是自身管理存在问题,或者说并没有意识到?以贷收费?行为的性质是极为严重的。作为金融机构恪守行业规定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其经营和管理工作的基本前提,既然明知故犯自然要为此付出相应代价,无论50万元罚款还是责任人的行政处罚都是毫无疑问的罪有应得。

当然,类似违法行为并非个案,在其他城市的金融业务中,难免不会存在同类型现象,但是对于这种?以贷收费?违法行为存在一定的监管难度,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监管部门往往也很难给予相应处罚,而贷款人在办理业务的过程中,为了及时获得贷款也会无奈接受。正是因为银行掌握了贷款发放权限,才会为?以贷收费?违法行为的猖獗创造了便利条件和生存土壤,未来的行业监管过程中,监管部门的工作力度还是有必要持续加大。

由此作为参考不难看出,工商银行北京顺义支行对《商业银行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足够重视,才会导致?以贷收费?行为的屡禁不止,作为一家上市企业,公然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是极其恶劣的。随着监管部门?清理银行乱收费?专项行动的持续推进,相信同类型的违法行为,也会在金融业务开展过程中有所收敛,这对贷款人来说还是值得期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