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资本主义各国的法律

此题的审题重点在“近代欧美资产阶级代议制”

与欧美资产阶级代议制相关联的,以排除法适用,肯定直接否定掉一和四

资本主义法制和现代政治的基本元素无外乎平等,自由,民主,人权

虽然罗马法是奴隶制度时期诞生,维护奴隶主的利益,但是它是私法内平等的。它的意义在于它的开创性,在于它的理念能为后世的资本主义法制和政治服务。

私法是什么,如果一个法律关系中,出现的法律主体其中一方是以公权力姿态出现的国家主体, 那么适用在这个法律关系中的法律,就是公法; 反之,如果双方没有出现这样的主体, 就是私法。

调整分配正义的是公法,交易正义的是私法。公法是受到约束的决策的法,私法是自由决策的法。

也就是说,这里所说的平等,是对个体利益的保护,个体交易平等的保护,以及个体自由决策的保护。

下面是一些详细的罗马法发展和影响

罗马法对后世法律制度的发展、影响是很大的,罗马法中所蕴涵的人人平等,公正至上的法律观念,具有超越时间,地域与民族的永恒价值。尤其是对欧洲大陆的法律制度影响更为直接。正是在全面继承罗马法的基础上,形成了当今世界两大法系之一的大陆法系,亦称为罗马法系或者民法法系。

《十二铜表法》内容相当广泛,包括公法与私法、刑法与民法、实体法与程序法、同态复仇与罚金、氏族继承与遗嘱等等,在一定程度上对贵族的专横和滥用权力作了限制。此后,随着平民与贵族斗争的继续,罗马进一步调整了公民内部的阶级关系,也不断促进国家立法工作的继续进行。

从法律内容来看,公元前3世纪中叶以前罗马法律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罗马公民,居住在罗马的异邦人不能享受此法的保护,被称为公民法或者市民法,内容主要是有关罗马***和国的行政管理、国家机关及一部分诉讼程序的问题。公民法存在明显的缺陷,主要表现为:法律的主体范围狭小,内容保守、形式主义色彩浓厚、保留大量氏族残余等。随着罗马对外征服地区的扩大,罗马的社会政治和经济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公民法不足以解决帝国疆域内出现的各种复杂的问题。在罗马逐渐形成了普遍适用于罗马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的法律,这就是有名的万民法。

罗马法的核心内容是财产神圣不可侵犯,遵循的原则是自然理性、自由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罗马法在形式上分为习惯法和成文法。

罗马法在整体结构上分为公民法、万民法和自然法。

罗马法的实质是维护奴隶主贵族的利益。

罗马法的影响主要表现在:

(1)为近代新兴资产阶级的民权理论提供了思想渊源,为资产阶级战胜教会和世俗的封建势力提供了理论武器;

(2)为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巩固提供了现成的法律形式;

(3)为近代欧洲大陆国家立法提供了范本

罗马法对后世法律的影响,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罗马私法体系。

罗马法的有关私法体系,被西欧大陆资产阶级民事立法成功地借鉴与发展。《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就是对罗马法的继承和发展。如1804年制定的《法国民法典》,就继承了《法学阶梯》的人法、物法、诉讼法的体例;而1900年实施的《德国民法典》则是以《学说汇纂》为蓝本的,形成了总则、债法、物法、亲属法、继承法。法、德两国的民法体系,又为瑞士、意大利、丹麦、日本等众多国家直接或间接的加以仿效。

2.罗马法中许多原则和制度,也被近代以来的法制所采用,如公民在私法范围内权利平等原则、契约自由原则、遗嘱自由原则、“不告不理”、一审终审原则等,权利主体中的法人制度、物权制度、契约制度、陪审制度、律师制度等。

3.罗马法的立法技术已具有相当的水平。

它所确定的概念、术语,措词确切,结构严谨,立论清晰,言简意赅,学理精深。

罗马法的内容和立法技术远比其他奴隶制和封建制法更为详尽,它所确定的概念和原则具有措词确切、严格、简明和结论清晰的特点,尤其是它所提出的自由民在“私法”范围内形式上平等、契约以当事人之合意为生效的主要条件和财产无限制私有等重要原则,都是适合于资产阶级采用的现成的准则。

罗马法中体现的理性原则、衡平观念等,也非常适合近代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需要,成为资产阶级革命、摧毁专制黑暗的封建法制、克服诸侯割据和政治分裂局面以及建立统一的资产阶级法制的重要武器。

罗马的人权主义到目前为止都是适用于整个世界的,它的设立对于整个世界的法律设定都有着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