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网购仅退款不退货适用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要继续履行或者要赔偿另一方当事人的损失,那么在货物交易的时候,双方已经存在约定好的合同,如果合同中有表明可以退款不退货的情况,或者经过双方协商,同意退款不退货的情况就不犯法,不然就是违法的。
退款不退货犯法吗,相关规定有什么?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正常情况下退款不退货已经违约了,是犯法的,除非另有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根据以上规定,对于通过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的,七日内无理由退货。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保存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否则要有双方的合同或约定。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如果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要求的,消费者可以退货、更换、修理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所以消费者不满意物品可以退货,消费者要在收到7日内退货,不能仅仅只退款不退货,这是不允许的,在交易的过程中,双方是存在合同的,除非双方都同意只退款不退货,不然消费者就违反了合同,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