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公司是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组织,法律特征如下:

公司有日常经营管理权

公司的经营管理一般由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股东大多不直接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公司与他人订立合同应以自己的名义,作为合同当事人享受合同规定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股东、董事或其他管理人员对公司的债务一般不负清偿责任。因此,公司与组成公司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上也是相分离的,是两种不同的法律主体。

公司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应诉

当公司与他人发生纠纷时,公司应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行使诉讼权利。他人也只能对公司起诉。

公司拥有自己的财产

公司的财产来自股东的投资,但是一旦股东将投资的财产移交给公司,在法律上这些财产归公司所有,而股东则丧失了直接支配、使用这些财产的权利。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拥有财产,公司的财产与股东的个人财产在法律上是相分离的。

公司的存续一般不受股东变化的影响

由于公司与股东是分离的,所以股东的死亡、退出、破产原则上不影响公司的存续,公司可以独立存在,因此,公司被认为可以永久续存。

公司分类:

1、无限责任公司(Un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无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无限责任的公司,这种公司与合伙类似,但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2、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人数较少,不发行股票,股份不得随意转让,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特点有:股东人数一般有限制;不得公开发行股票、债券向社会公开募集资本;股份一般不得随意转让;股东对公司的债务负有限责任;公司的财产情况及账目一般不需公开。

3、两合公司

由承担无限责任的股东与承担有限责任的股东所组成的公司。这种公司为大陆法国家所有。

4、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分成相等的股份,公司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本,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的公司。这种公司的主要特点是:公司的资本分成等额股份,股东根据所持股份的比例对公司享有权利;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任何人均可通过购买公司股票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票一般可以随意转让;公司的的经营管理一般由专门管理人员负责,股东一般不参与管理;公司必须将财务账目及年度报告各政府主管机关、股东及公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