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宪法有两个显著特征,限制国家权力和保护公民权利。( )
没错,近代宪法确实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限制国家权力;二是保护公民权利。这两个特征也是宪法发展的重要趋势。
随着近代社会的不断发展,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的关系成为了人们越来越关注的问题。因此,近代宪法一般都具有两个显著的特征。首先,近代宪法限制了国家权力,将国家权力纳入宪法和法律的约束之下。以美国宪法为例,它规定了联邦政府的三个分支,即行政、立法和司法,严格区分了各自的权力范围,并对各分支的权力进行了明确规定和限制,以防止某一分支滥用职权,造成国家危机或者冲突。这种限制国家权力的特征在现代民主国家的宪法中得到了广泛体现。其次,近代宪法保护公民权利,将公民个人权利纳入宪法的保障范围内。例如《法国人权和公民权宣言》和《美国宪法修正案》等都明确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如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安全和自由等。这种保护公民权利的特征在世界各国的宪法中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近代宪法限制国家权力和保护公民权利的背景是什么?近代宪法限制国家权力和保护公民权利的背景主要是现代社会政治制度的发展和公民自由意识的觉醒。在欧洲启蒙运动和美国独立战争之后,人们逐渐认识到政府权力会对公民造成威胁,并开始要求政府为公民行使权力设限和保障公民个人权利。这一趋势在现代民主国家的建立和发展中得到了深刻反映。
近代宪法具有限制国家权力和保护公民权利的特征,这也是宪法发展的重要趋势。在实际操作中,政府应当遵守宪法规定,尊重公民权利,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并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以确保国家的法治和公平。同时,公民也需要认真了解宪法和法律法规,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与政府***同构建和谐社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宪法》第一条 中华人民***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