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效力能否适用合同法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是合同其中一种,可以适用合同法相关规定,但由于劳动合同有《劳动合同法》更为细致具体的法律进行规范,在法律适用上,首先应当适用《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未涉及到的问题,双方可以根据参照《民法典》相关规定协商约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先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后到用人单位报到上班,则劳动关系自劳动者报到上班之日起建立,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至劳动者报到上班之前这段时间内,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双方所签的劳动合同只具有合同效力,适用合同法等民事法律规范,不能适用劳动法。
注:自2021年1月1日起,《合同法》内容转为《民法典》合同编,故法律适用应当参照《民法典》。
法律依据:《劳动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 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