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预售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法律主观:

以下为大家解答房屋预售合同纠纷如何处理这一问题。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售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以建造中的房屋为标的物的,属于买卖合同的一种。但商品房预售合同与一般买卖合同又有所不同。在目前的房地产纠纷案件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这类纠纷具有标的金额大,涉诉人数多,法律政策性强等特点,处理起来比较困难。从实践来看,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有价格纠纷,不能交付或不按期交付商品房纠纷,预售商品房转让纠纷,质量纠纷等。其中最常见的是价格纠纷和不能交付或不按期交付商品房纠纷。

正确处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必须针对不同性质的纠纷,采取不同的原则和方法。例如价格纠纷,例如价格纠纷的处理,应当坚持合同效力的原则。只要商品房预售合同依法成立,就应当为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强调合同义务的履行。

法律客观: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四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租赁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租赁的监督管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