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狗没有法律意识
狗主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小偷进房间偷东西是已涉嫌盗窃罪。
我国刑法第264条规定,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均构成盗窃罪。其中入户盗窃是行为犯,只要进入他人密闭的生活空间实施盗窃行为的,不论是否窃得财物,都将构成盗窃罪,同时入户盗窃又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因为非法侵入住宅是入户盗窃的必经阶段,因此非法侵入住宅的行为被盗窃行为所吸收,只定盗窃罪一罪。
2、小偷准备伤害张三,其行为已转化为抢劫罪。
张三发现小偷后,小偷准备伤害张三,按照刑法第269条的规定,盗窃犯罪分子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应当按照抢劫罪定罪处罚。也就是说,当小偷准备通过对张三实施暴力的方式侵占张三财产,此时小偷的行为已经转化为抢劫罪。
3、对抢劫犯罪嫌疑人可以进行无限防卫。
我国刑法第20条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这就是我国刑法著名的“无过当防卫”或者叫“特殊防卫”制度,无过当防卫赋予了被害人的无限防卫权,即:行为人对正在进行的抢劫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受防卫限度的限制,不负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在小偷准备伤害张三时,张三完全可以采取正当防卫措施,即使将小偷打死,也不负刑事责任。如果张三示意自己家的狗将小偷咬死,此时的狗已经成为张三实施正当防卫行为的工具,张三同样没有责任。那么,在张三没有示意的情况下,狗发现了歹徒,将歹徒咬死的行为更不应当承担责任。
4、从民法层面看,张三也不负侵权责任。
我国民法典1245条规定:动物致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本案中的小偷故意到张三家里实施犯罪行为,当然构成“故意”,张三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同时,在张三将小偷打死都不违法犯罪的情况下,狗狗咬死了小偷当然也不应当承担责任。
5、狗狗的行为系“见义勇为”。
应该给狗狗颁发“见义勇为”奖,以资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