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还在审查起诉阶段 能登报吗?
案件还在审查起诉阶段,不能登报披露案情。
一起刑事案件的全过程分为三个阶段: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其中除检察院自侦案件外,上述三个阶段的职能分别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行使。一般来说,侦查机关在刑事案件的侦查阶段处于保密级别较高的时期,通常情况下,侦查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此阶段不会接受记者的采访,更不会吐露案情,这是法律、法规及侦查机关的内部纪律的要求。对于记者来讲,应本着对社会及自身负责的态度,在侦查阶段最好不要介入刑事案件的报道。
对于某些重大、在一定范围内较有影响的案件,在侦查阶段可能会由办案机关的新闻发言人向媒体做必要的案情通报。对于此类案件,记者应谨慎地围绕发言人的谈话或宣传部门的相关要求进行报道,报道时切不可凭空想象,任意延伸。
在审查起诉阶段,虽然案件事实已较为清楚,侦查机关依法出具了《起诉意见书》,但该《起诉意见书》仍处于相对的保密状态,不宜向社会公布。因此,在该阶段如必须对案件进行报道,建议只将案件涉及的罪名及移送审查起诉的时间进行报道。同时可将我国《刑事诉讼法》对于刑事案件侦查、起诉的相关程序规定写入报道稿中,使受众从中了解相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