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法律依据是什么
众所周知,如果我们的机动车上没有张贴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一旦在行驶的过程中被交警查到,我们将会面临处罚。国家对于核发机动车检验标志是有一定法律规定的,下面太平洋汽车网小编就来具体的说一下,嘉兴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嘉兴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法律依据是什么?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24号令》
第四十九条第一款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第二款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第三款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二、嘉兴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受理条件是什么?
1.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2.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时,机动车行驶证记载的登记内容与该机动车的有关情况不符,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的,不予通过检验。
3.需交验机动车。
三、嘉兴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办理流程具体是什么?
1.车辆至检验机构检测。
2.业务受理。
3.外观检验。
4.仪器设备检测。
5.检测合格,领取行驶证和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以上就是在嘉兴办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所需要遵守的法律规定。对于已经购买机动车的朋友,太平洋汽车网小编这里建议大家一定要详细的了解机动车各个方面的信息。这里小编向大家推荐一个查询点,那就是太平洋汽车网。这上面不仅可以查询到各种信息,就连法律上的问题,也可以在太平洋汽车网上进行汽车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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