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
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主要有责任法定原则、责任相称原则、因果联系这些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一、公平责任原则
1、一般情形。
2、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情形。
3、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情形。
4、无过错的暂时丧失心智致人损害的情形。
5、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抛掷物、坠落物致人损害的情形。
6、当事人均无过错的堆放物倒塌致人损害的情形。
7、为对方利益或***同利益而致损害,当事人均无过错的情形。
8、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损害而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情形。
二、典型的过错责任形态:
1、网络侵权,指发生在互联网上的各种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具体包括两项规则:一是通知规则或提示规则,即“通知——删除”责任,指在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时,只有在受害人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以后,网络服务提供者才有义务采取必要措施以避免损害的发生或扩大;二是知道规则,指网络服务提供者只有在知道网络用户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时,才有义务采取必要措施,以避免损害的发生或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