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罪量刑标准

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罪量刑标准如下:

1、对于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并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2、如果未经许可通过道路运输烟花爆竹,公安机关可以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3、若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则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若构成犯罪,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对于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违法所得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如果非法经营获利金额达到5万元人民币,即涉嫌非法经营罪。

举报非法经营烟花的方法如下:

1、拨打110:警察局会年前的一段时间加强对非法的烟花爆竹管理,拨打110举报即可;

2、12345:市长热线举报,直接向政府举报,政府会通知工商部门去核实和查封非法的烟花爆竹;

3、12365:质量监督综合投诉电话,这个电话只要是质量问题就可以打电话举报,非法烟花爆竹也是可以举报的;

4、安监局:安监局,这个是过年期间专门管理这些烟花爆竹的部门,直接打电话或者到当地的安监局举报即可。

法律依据: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