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高税务稽查工作质效
税务稽查是税收征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重要步骤和环节,是税务机关代表国家依法对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的一种形式。当前,在实施“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征管模式的进程中,可以说,税务稽查是现代税收征管模式的“重中之重”,提高税务稽查工作质量和效率,对于保障征管运行、维护税收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应当如何提高税务稽查工作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税务稽查在税收征管工作中的作用,最大限度地打击税收违法行为是我们税务工作者长期思考的一个课题。
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注重选拔和培养税务稽查人才,努力打造过硬的稽查队伍
各项工作都离不开人才,人才在各项工作中起到决定性作用,税务稽查工作也不例外。建立科学的人才选拔、人才培养和人才管理机制,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人才在稽查工作中的作用,是提高税务稽查工作水平的基础。而如何提高稽查队伍素质,打造过硬的稽查队伍呢?
首先,是提高稽查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建立学用结合的激励机制,全面推行执法资格认证制度和专业等级能绩制度,实行稽查人员资格准入制度,建立稽查人员更新淘汰制度,建立稽查人才库制度,促使广大稽查人员系统学习会计知识、法律知识、税收基础知识、计算机知识。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将执法资格认证和专业等级制度与稽查人员待遇相挂钩,优秀的稽查人员能够享受更高的薪金、福利待遇,从而充分调动稽查人员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培养和造就一支能打硬仗、善打硬仗的复合型稽查队伍。全面提高稽查人员的业务素质,是提高税务稽查的质量和效率的基础。
其次,是要注重加强税务稽查人员的廉政建设工作,着力提高稽查人员的廉政素质,用严格的纪律约束每一位稽查干部的行为,坚决防止稽查人员出现以权谋私、侵害纳税人利益的情况,要树立起公正、廉明、高效的税收稽查形象。在加强廉政教育的同时,要完善稽查系统的廉政惩防体系,特别是做好预防工作,做到未雨绸缪,对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环节加强监督,查找廉政风险点,对各个风险点适时监控,将违法、违纪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减少和杜绝稽查干部滥用权力发生腐败的机会。
二、坚持依法治税,强化执法责任追究,提高稽查质量,以规范执法程序为根本,增强税收执法意识,力戒执法违法
要坚持依法治税,规范执法,阳光稽查,应当完善税务稽查的各项制度,强化稽查执法的监督考核,严格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规范执法是提高稽查效能的基础,规范执法是税务稽查必须要牢牢把握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税务稽查职能,切实维护税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大力推进税收执法规范化建设。通过规范执法来维护正义,严厉打击各种税收违法犯罪等活动,全面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净化税收执法环境,从而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的遵从度。而规范稽查执法,应当如何入手呢?
首先,定期组织税务稽查人员学习各项法律法规,通过讲解、提问、讨论、培训、测验等各种形式,加深对税务稽查执法基本规范的理解,从而弄懂弄清税务稽查的一般程序、基本步骤、方法要求和处理权限等,并把上述的执法情况列入稽查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落到实处。
其次,为指导实际操作,规范执法行为,应设计稽查工作基本流程图,明确实施税务稽查前期、中期、后期各阶段所要做的工作,以及完成阶段工作的质量标准、时限要求、手续程序等,从而增强税务稽查执法程序的可操作性,使大家一目了然。
还有一点,就是要规范各项法律文书和进一步完善纳税检查记录底稿,力求通过静态资料来反映税务稽查的执法动态过程。同时,在办案过程中,要认真核对所查的事实,由企业负责人确认并签字盖章,证明税务检查的真实性。案件办结之后,发出征求意见书,请纳税人从执法程序、工作作风、廉政表现等方面反馈稽查人员的工作情况。税务稽查工作,既要维护税法的尊严,又要保护好纳税人的权益。
三、充分行使税法赋予的权力,联合公安机关加大对税收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增强震慑力
当前,在社会上税收违法犯罪行为可以说是屡见不鲜,如偷税、抗税、虚开发票、印制和倒卖假发票等行为,这些犯罪行为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都造成了严重的危害。而税收违法犯罪是一种特殊的经济犯罪,其作案手段有很强的专业性、技术性、隐蔽性。由于税务机关不具有留滞权、搜查权等刑事执法权,单靠自身的力量,不仅在查处重大案件中会遇到重重阻力,还容易打草惊蛇,贻误战机。实践证明,借助公安机关的侦查手段,双方发挥各自专长,形成办案合力,是查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有效措施。近几年,我税务系统联合公安机关打掉印制和倒卖假发票犯罪团伙就是很好的例子。因此,我认为,税务机关应当和公安机关建立起联席会议制度,遇有重大案,要及时通报线索,开展联合行动,及时控制、抓捕犯罪嫌疑人,保证案件的顺利查处。为使稽查工作起到打击、震慑、警示教育作用,真正树立起稽查执法的权威,维护税法的尊严,必须加大处罚力度,提高处罚率,对达到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标准的案件,及时进行移送,坚决追究其刑事责任。通过对违法分子进行严惩,增大其偷、逃、骗、抗税行为的成本,让其得不偿失。要广泛进行税收违法案件的公告和曝光,震慑不法分子,警示所有纳税人。“查账容易入库难”是当前稽查工作遇到的普遍存在的难点问题。税务部门加强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的组织入库工作,应充分运用税法赋予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和税收保全措施。同时,税务部门还应加大新闻媒体的宣传,对未按规定期限缴纳查补税款的纳税人应进行公开曝光,以案释法,以儆效尤。
四、创新税务稽查理念,不断探求税务稽查工作新思路
要推动税务稽查工作的不断前进,就必须要创新稽查理念,不断探求税务稽查工作的新思路,不断的改进和完善稽查工作。结合这几年的稽查工作经验和我局的实际情况,我认为,我们应当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首先要建立税务稽查与税务管理的信息传递制度,目前的税务稽查应建立在高度信息化的基础上,与现行的新征管模式相适应。现行的征管目标是依托计算机网络和科学先进的稽查管理手段,对纳税人实现全面监控。为最大限度地适应现代化管理的要求,应该认真研究分析税收管理与稽查管理之间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的各项因素指标,并据此开发相应的管理软件,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以减少操作中的随意性和人为因素干扰,形成各方面既相对独立,又互为联系的有机统一体。
其次是要加强选案力量,改进选案方式。选案工作是提高税务稽查工作质量的前提,是税务稽查工作的首要环节。而税务稽查选案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税务稽查的质量,也是稽查工作全过程的重中之重。要把那些确有税务违法行为的纳税人纳入稽查对象,方能有利于税务稽查作用的有效发挥。只有选案准确,稽查工作才能事半功倍,才能有效提高稽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因此,选案的好坏是制约稽查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提高税务稽查工作质量的基础性工作。而目前我局选案部门只设一个人员,并且还兼着受理举报案件和对举报人员奖励的工作。一个人工作能力再强,但他的力量毕竟是有限的,要从海量的征管数据中有效选取可疑对象,工作难度、强度可想而知。因此,要加强选案力量,改进选案方式。在选案环节,一方面要充分利用企业经营信息资料和收集的税务管理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整理、筛选,科学确定被查对象,使税务稽查工作更具针对性、有效性,减少稽查的盲目性和无目标性,以保证稽查选案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另一方面,选案环节还应该养成善于将稽查实施环节检查的结果与原来选案的疑点进行比较,不断总结和摸索选案的方法和途径,采取内查外调相结合的办法,在掌握基础资料、相关信息、稽查结果的基础上,深入有关纳税企业实地调查了解情况,将理论数据与实地调查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将税务管理部门开展的纳税评估、税务约谈结果与税务稽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对比分析,将税务稽查结果与确定的稽查选案指标进行比较判断,并就疑点问题向同行业同类纳税人询问,从而不断调整稽查选案指标,改进选案方式,提高选案率。只有稽查对象确定质量的提高,才能保证稽查实施环节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升。
第三是要改进稽查工作方法,进一步提高办案的质量。随着偷逃税者的违法手段日趋隐蔽化和多样化,少数纳税人在隐瞒各类收入或虚列各项费用之前就做好了充分的策划和技术处理,从而使稽查人员采用“就帐查帐,账实相核”的方法已很难查出违法问题。这就要求稽查人员应不断改进工作方法,要根据选案疑点拟定检查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同时要培养良好的观察能力、分析能力和应变能力,通过一些细微之处寻找案件的突破口,发现重要违法线索,以便查出等重大违法案件;在发现案件线索后,还要加强取证工作,及时获取证据,不给税务违法者转移或者销毁证据的机会,为案件的定性提供充足的证据。概括起来,一要做好查前的准备工作,尽可能多地了解纳税人的生产经营信息,详尽地掌握纳税人可能采取的各种手段,熟悉相关的税收政策,制定详尽的检查提纲,有的放矢地开展检查工作;二要结合现有的稽查力量,精心配备检查人员,针对不同案件的特点,合理编组,对重点案件重点用兵;三要上级稽查部门要加强对重大案件、跨地区案件查处工作的指导,采取督办、牵头办案、异地交叉办案等多种形式的办案方式,排除办案阻力,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第三,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建议征管部门改进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高征管工作水平和效率。税务稽查不仅要查补税款,关键是通过稽查发现征管中存在的管理问题,改进工作,提高征收管理质量。换句话说,税务稽查工作要善于总结,善于发现,充分发挥稽查“以查促管”职能作用,通过创新不断提高稽查水平,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
总而言之,创新是推进税务稽查工作发展的重要基础,只有不断创新,才能不断的提高税务稽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要将创新的理念渗透到各项工作当中,充分调动和发挥每一个稽查干部的聪明才智,使我们的税务稽查工作不断前进、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