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有没有规定成人礼必须家长参加,爷爷奶奶不行?
一、中国成人仪式的历史概况成人即成年,历史上也把男女成年叫“成丁”在我国原始社会中,青年男子跨入成年阶段经历的仪式叫作“成丁礼”(也叫“入社式”)。这种仪式通常在庄严的场合进行毅力和智力的考验,以检定青年是否具备充当氏族部落正式成员的条件。检定合格后,由少的长者给他们讲民间史和部落秘密(所谓秘密,就是结婚、生育、世代交替)。经过成丁礼,青年就可以正式加入氏族社会,成为部落成员了。到了封建社会,未成年男子称“童子”,男子到20岁要行“冠礼”(也称“元服”),就是戴上冠帽,表示已经成人;女子15岁要行“笄礼”(“笄”即女子束发用的簪子),就是女子可以盘发抽笄,表示成年。据《礼记·冠义》记载:“古者冠礼筮日筮宾,所以敬冠事”。冠礼是人懂事后各种仪式的开始,不可不恭敬举行。当时的加冠仪式十分隆重,不仅要选良辰吉日,还要选择为冠者冠帽的贵宾,可见对冠礼的重视。到了加冠这天,冠者的父亲要穿上礼服,迎接加冠的贵宾,亲朋好友乃乡间的官吏到齐后,加冠的贵宾将帽子戴在冠者的头上,再为冠者取名(即别名)。成人后称自己的名,称别人的字。加冠仪式结束后,冠者要拜见参加仪式的亲朋和长者,以及乡间官吏。女子的笄礼尚未查到详细的史料记载。男女进入成人行列后,社会即开始予以管理、制裁;本人即在社会上享受权利,同时也要尽义务。说到权利,通常冠礼是婚礼的基础,行了冠礼就有结婚、生育的权利。说到义务,成人以后,就必须纳税和服徭役。在古代,对刚刚到加冠年龄的青年,统常称“弱冠”,20岁(相当现在的18岁)为“冠岁”,真正的冠者(成年)应在20岁以后。随着历史的变迁,成人仪式仍就延续着,但成人的年龄有所变化。据《晋书·食货志》记载,男子16岁就要行成人礼。据《北史·隋文帝纪》记载,隋朝21岁成人。到了唐朝,据《新唐书·食货志》记载,武德7年规定:“男女始生者为黄,4岁为小,16岁为中,21岁为丁,60岁为老。”唐天宝年间18岁为中,23岁为丁。隋唐以后,成人年龄逐渐偏大。到了近代这种成人仪式逐渐被废止。新中国成立以后,《宪法》只在法律上规定18岁为成人年龄,对成人仪式没有规定。成人仪式虽然政府没有规定,但在我国少数民族中还保留着古老的成年礼俗。在这些少数民族中,拔牙、染牙、穿裙、盘发鬓等仪式,都是青年进入成人的标志
。云南省丽江地区永宁纳西族母系社会残余的成年礼是给进入成年期的男子穿裤子,女子穿裙子礼,由亲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