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增强法律意识,做好去极端化工作
增强法律意识,做好去极端化工作,要理解以下五个方面法治内容:
首先,法治的概念。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要求执法机关和政法干警必须不断提高法律素养,提高法律意识,严格执法,守法,自觉接受监督,并时刻注意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其次,执法为民的理念。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重要思想,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政法工作的根本利益,在在真正的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政治和法律工作。
三,公平正义的理念。这是一个值得追求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首要任务,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首要目标。要求干警必须执行法律,维护***同利益,摆脱邪恶,弘扬正气,他试图克服,排除利益,它必须是合法,合理的原则,平等相待的原则,及时,高效的原则, ,程序公正的原则,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四是服务理念的大局。这是法治的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要求各级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要紧紧围绕基于自己的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面正确履行职责,致力于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
第五,党的领导的理念。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要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维护社会主义法治规则团结起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团结起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和政法工作,以保护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的团结,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