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聘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吗

法律分析:临聘用人员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临聘人员指临时聘用人员。主要有国家或地方机关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等,通过与员工签订临时聘用合同形成劳动协议,但待遇一般不同于正式员工,即所谓同工不同酬现象。国家工作人员是指,一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被称为有编制的人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