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投标人不足三家时,之前所买的招标档案还有效吗

当投标人不足三家时,之前所买的招标档案还有效吗

两种情况:1)有效,如果该工程为第二次重新发布公告,并且招标代理向主管部门请示得到批准后,可以继续招标程式或者直接发包,这个意义上,是有效的。

2)无效,如果为第一次招标公告,然后报名人数或者截标递交投标人数少于3人,那么不满足招标的根本目的,即有效的竞争,则本次招标宣告失败,需要重新招标,本次招标结束,对于具有法律效应的招标档案,就此无效。招标代理单位会根据法律法规要求,降低部分资质要求,扩大招标范围,释出第二次公告,但上次流标单位扔参加的,无需额外费用购置新的招标档案,报名领取即可,如果已经是最大范围,最低资质招标了,那么也需要重新发布公告,第一次流标单位报名,领取招标档案即可。从这个角度来看,招标档案是无效的,毕竟,第一次招标流程已经结束,第二次招标档案才具有法律效应。

不明白,直接追问,以上为深圳地区实际情况,各个省或市或多或少有些差别,但这个问题上,差别应该不大,最多就是第一次流标,重新发布二次公告的过程中,法律法规要求或许有些不一样。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第四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档案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开标后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要重新招标吗

中华人民***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档案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即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也要重新招标。

一、应该重新招标,理由是《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在要求提交投标档案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档案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档案后,应当签收储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二2、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44条规定“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不难看出,投标人的数量是指递交投标档案并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数量不可少于3个,否则须重新招标。招标法和条例对于有效投标家数的确定及对招标结果产生影响的权力给了评标委员会。

而 *** 采购法第36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档案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 采购法中“废标”虽与招标投标法中的“否决投标”有差异,但显然两者规定是相互矛盾的。可以说, *** 采购法严格以数量来判断竞争性,在要公平还是要效率问题上, *** 采购法中的规定显得不具备科学性和实用性。

(二)而且,两法虽然在废标或否决投标问题上矛盾,但既然 *** 采购法明确了工程招标适用招标投标法,根据特殊优于一般的法律适用原则,在招标采购程式上也应该按照招标投标法的程式和规则来处理。

投标人不足三家怎么办

对于工程招标专案,《工程建设专案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专案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和《工程建设专案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均规定,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专案,报经原审批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因招标档案发售期内购买招标档案的投标人不足三家而重新招标,不属于以上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情形,不适用以上规定的不再进行招标。

对于 *** 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专案,《 *** 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到投标截止时间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报财政部门批准后改为竞争型谈判、询价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招标档案发售期内购买招标档案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不可以根据以上规定改变采购方式。对于 *** 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专案,如果招标档案发售期内购买招标档案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延长招标档案发售时间。如果截至投标截止时购买招标档案的供应商仍不足三家,招标采购单位才可以报财政部门批准后改为竞争型谈判、询价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唱标后,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需要重新组织招标吗

看是什么原因导致的不足三家。如果是几家投标人的制造商相同等原因而导致实质投标人不足三家则需要重新招标;如果是在评标的符合性检查、商务评议、技术评议等过程中发现有投标人不满足要求而否决投标导致的不足三家,只要评标委员会认定剩余投标人仍具有竞争性,则不需重新招标。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在要求提交投标档案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档案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档案后,应当签收储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怎么办

不足三家,就开不了标,也称流标。通常是重新发招标档案,重新做标书,摘日再重新开标。

用果不是 *** 性质的工程,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

招投标中,实质性响应招标档案指什么?有效投标人指什么

只要跟招标档案中规定的条款不一致就视为不响应招标档案,例如,工期多出招标档案要求的,质量没有保证合格的,签字的你盖章了等等

招标人要求招标档案有效期60天,投标人标书有效期做了一年,就必须废标吗

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作为要约人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档案属于要约。要约通过开标生效后,投标人就不能再行撤回。一旦作为受要约人的招标人作出承诺,并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不得拒绝。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投标人必须对自己提交的投标档案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