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的区别
行政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的区别是什么
行政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的主要区别在于它们的目的和诉讼对象不同。
行政公益诉讼的主要目的是纠正行政机关在管理公***事务中的违法行为,例如,当行政机关没有履行环境保护、公***卫生等职责时,公众可以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要求行政机关履行职责。这种诉讼的原告通常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而被告则是相关的行政机关或其上级机关。
相比之下,民事公益诉讼的主要目的是维护公***利益,例如,当某个公司违法排放污染物、损害公***环境时,公众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该公司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这种诉讼的原告可以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告通常是直接损害公***利益的行为人。
综上所述,行政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都是为了维护公***利益,但它们的诉讼对象和目的有所不同。这两种诉讼制度都是为了保护公***利益而设立的,但在实践中,它们的应用和效果可能会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四)认为行政机关侵犯了自身的合法权益的;……”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