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告上诉,律师需要重新委托吗

被告方上诉原告不一定需要请律师,是需要根据原告自己的意愿来进行确定的,比如说原告认为不需要律师的情况之下,就可以不请律师。当然相对来说案件比较复杂的情况之下,是可以请律师代为办理案件的处理情况的。

一、被告方上诉原告需要请律师吗?

1、被告方上诉原告不一定需要请律师,对于不请律师的情形,可以由以下的公民、单位或者是组织等来进行辩护:

《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2、若是委托了律师等为代理人,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九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二、如果请律师,怎么确定律师费?

可以结合以下规定确定律师费: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政府制定律师服务收费,应当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必要时可以实行听证。

政府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和律师业的长远发展,收费标准按照补偿律师服务社会平均成本,加合理利润与法定税金确定。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现在如果是处理民事方面的一些诉讼活动,完全是可以按照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来收取诉讼费用,还有就是请律师的情况之下也是需要支付律师费用的,但是并不是说所有案件当中都必须要请律师,主要是根据当事人自己的选择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