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英雄是否应当存在于世间呢?TA是否要凌驾于法律之上呢?

因为这是一个宣扬“法治至上”的时代。每一个国家的建立都伴随着法律制度的建立,这是管理国家的基础,而我们看看各路超级英雄:蝙蝠侠用自身财力打造高科技装备和武器,独自侦探断案,把恶人打得落花流水,却多次遭遇警方通缉、追捕;蜘蛛侠偶然获得超自然能力,秉着“能力越大,责任越大”的心态,他到处打击罪犯;钢铁侠化险为夷,穿着赋予他超自然力量的金红色钢铁衣,宣示要保护这个世界不受邪恶势力的威胁。他是一个扮演“超人”上瘾了的企业家。

看了这么多例子,我们不难发现,超级英雄们都是靠着自己的不同寻常经历,自有资源和一身正气打压罪犯,都是单独行动的。罪犯有罪,应不应该他们定下来,应不应该由他们惩罚,法律觉得,不应该。因为在各国法律里,只有被赋予执法权的主体才能执法,而他们,明显都越线了。

道理我们都懂,但在内心深处,我们还是认可超级英雄的,不然,漫威、DC漫画无以轰轰烈烈地存在这么久。我们对超级英雄的认可,也是我们对国家执法、对法律的一点小小的看法——法律永远没法真正公平公正;法律执法总是不那么及时;法律不一定真的能保护弱者,而超级英雄能。法律作为阶级统治的工具,它的存在本来就是为了保持公正,制裁违法者。当法律执行不到位,正义得不到伸张,我们潜意识里,就已经认可了超级英雄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