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是什么
法律分析: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是指由于生产、科研、生活及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源进入人类生存的自然环境,造成人的生命、健康、财产遭受损害以及人的正常生产、工作、学习、生活受到妨害时,行为人依法所承担的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下列损失和费用:
(一)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
(二)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
(三)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费用;
(四)清除污染、修复生态环境费用;
(五)防止损害的发生和扩大所支出的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