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为女子发家暴保护令!社会文明和法律法规都在进步,为何家暴却屡禁不止?
法律规定是规定,只有被执行的法律才叫法律。
即使为女子发家暴保护令也不一定禁止家暴。有时候法律就像一个警告,只有事情发生了,法律才会生效。
我们都知道打人是犯法的,可是有些人还是一样的打?为什么?说白了,就是不怕!打不了蹲局子,罚点钱!
那么我们看家暴,夫妻争吵,大打出手,外人很难插手,这是中国人的一种“传统”,叫做清官难断家务事。你就算打电话报警,派出所也会以家庭纠纷处理,多数情况就是调解调解,最多罚点款!这事情就算过去了。
那么,派出所为什么不严重处理呢?咱们假设夫妻两人打架,男人被关派出所三天,这已经是非常严重的处理了。那么三天之后呢,他们两口子还能不能睡在一张床上?这以后的日子应该怎么过?常言道,宁拆一座庙,不毁一桩婚,大家都会考虑到夫妻日后还要相见,还要一起过日子的,谁也不敢严重处理。
至于为什么不敢严重处理,其实关于家暴有很多分歧。
什么才是家暴?什么的家暴配什么处理,这非常难以判断。像日常的摔东西,算不算?咒骂侮辱算不算?扇耳光算不算?冷暴力算不算?这些行为可以算,也可以不算,就看大家怎么界定了。
以前有个笑话,夫妻两人在打架,一个路人看见了,立马去拉架,结果路上被夫妻两人暴揍一顿。
家暴屡禁不止的原因有两个,
第一,清官难断家务事,大家基本不管家暴问题,家暴被默认为家庭纠纷问题
第二,家暴的界定非常模糊,什么算家暴,谁也说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