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做一个民间捐赠网站,不知道法律上有没有什么法规约束?
自己搞,按现行法规,肯定是不合法的,但自己搞如果是小额的,民政局工商局一般不会来管,当然有人举报肯定会来的。
《中华人民***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第二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向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捐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的,适用本法。
第十条 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可以依照本法接受捐赠。
本法所称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依法成立的,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
本法所称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是指依法成立的,从事公益事业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教育机构、科学研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公***文化机构、社会公***体育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等。
想合法的话,必须先成立社会团体,经民政局批准,才能合法开展活动。
成立方法参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不过可以告诉你,现在申请社会团体登记基本是不可能的,民政局基本不批,除非有背景有关系,现在只能从别人手里转执照,据说价格为30万起。 所以你所谓的法律手续齐全,目前基本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