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强制办理门禁卡,不交物业费不准进家,违法吗?
肯定违法啊,如果物业与业主协商,为了维护小区治安环境,为了禁止外来不明人员和车辆进出小区,然后施行“门禁卡”制度,这是可以理解的,哪怕是物业要求业主限期办理,可能在行为上有些不妥当,但也还说得过去,但如果说“强制业主办理”,拿着必然是涉嫌违法,如果物业敢阻拦业主回家,并且扬言不交物业费不准进家门,那这可就不是简单的违法问题了。
这已经不是简单的侵权问题了,如果只是强制业主们办理门禁卡,如果价格合理,在道义上可能还说的过去,但如果办理门禁卡的价格较高,且具有一定的强制性,那么这已经违反了《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业主是可以起诉物业的,必要的时候可以找社区帮忙召开业主大会,直接把物业撵走。本身物业属于小区服务机构,随着相关法律的规定越来越健全,小区的物业可不是你想怎么办就怎么办的?一旦涉嫌违规,轻则罚款、重则取消其资质、吊销公司营业执照。
如果某个物业公司敢扬言说“不交物业费不让业主进家门”,那他可真摊上大事了,如果只是随口说说或者吓唬业主,事件曝光出来也顶多就是批评教育,但如果干动用安保人员暴力阻拦业主,那么这可就不是简单的民事纠纷了,这已经上升到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了,根据相关法律,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定义来看:
”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百姓,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组织”
这已经与物业公司的野蛮行径相吻合了,一旦物业被定性为黑社会性质的组织,那么物业的法人和负责人、参与者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所以,如果物业的做法是强制性的,甚至是带有威胁性的,那么就意味着物业公司的行为已经接近黑社会行为了,而他们的言行无法可依,阻拦业主回家也是违法的,不管业主交不交物业费,物业都没有权利和资格阻拦业主回家,业主可以向有关部门报警,也可以到法院起诉物业公司,要求物业对自己进行赔偿和道歉。根据《民法典》第535条规定: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有,但属于城镇公***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有,但属于城镇公***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有。
也就是说,物业只是有管理、服务的职责,他没有权力限制业主的行为, 如果物业对业主的人身自由、人参健康等方面造成了侵害,那这就是犯罪行为。造成犯罪事实的可以直接报警;普通纠纷可以给物管部门打电话举报;造成侵权责任的,可以到法院去起诉。
而业主拒交物业费,这属于民事纠纷,物业可以到法院去起诉业主,但不能使用暴力阻止业主,这明显是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