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分包合同的效力
工程分包合同 是经过发包人同意的,并且是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该分包合同一般是有效的,具 有法律效力 ,受法律所保护。如果该合同没有经过发包人同意或者分包方不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的,则合同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 承担连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