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有什么发展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分析全县和国内外经济形势及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宏观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财政、土地、金融体制改革,提出投资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工作。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四)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工作。拟订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县政府安排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审核编制县级财政性投资项目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建设项目、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发布投资信息,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措施;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协调重大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五)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建议;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积极推进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
(六)提出综合能源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统筹、承担能源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完善对能源产业的管理,推进能源结构战略性调整;拟订能源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监测和分析能源产业、能源安全的发展状况,规划重大项目布局,开展能源对外合作。
(七)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规划。汇总和分析区域经济发展情况,研究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并进行监测评估。
(八)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工作。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总量平衡计划并监督执行。
(九)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措施,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有关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粮食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和动用储备粮的建议,指导开展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任务,负责全县粮食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保障粮食安全;负责对全县粮食收购、储备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县级储备粮的行政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规模、总体布局和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县级储备粮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县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指导全县储备粮管理业务;拟订全县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指导粮食仓库维修改造,建立并完善全县粮食市场信息网络;负责全县粮食流通行业管理。
(十二)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三)依法指导和协调招标投标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对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十四)管理属下单位。
(十五)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