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凯律师:如何担任好公司企业的法律顾问

企业法律顾问能做什么?也许不是每个企业主都很明确的一个问题。所谓企业法律顾问,从字面上理解,指的是“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对企业提供照顾与询问”的意思,此处的照顾与询问,应为广义的理解。事实上,作为一名优秀的法律顾问,对企业的发展,能起到很大的作用。笔者认为,法律顾问就象企业的护航船,关键在于企业怎么用,用得好了,就能发挥大作用,避免企业产生经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用得不好,就象摆设一样,有官司来了,才“上埸表演”,如一年下来没什么官司,似乎还真没什么用处。实践中,有的企业主请了法律顾问,以为什么事情都得问一问顾问,或者什么事情都交由顾问解决,这是误区之一。法律顾问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企业的某项事务在法律上是否存在风险?风险多大?如何控制?而非管理风险。有的企业请了法律顾问,以为产生了诉讼,才联系法律顾问,其他事情无需沟通,显然这也是误区。诉讼之前企业没有积极应对措施,待到诉讼时一切条件业已成就,为时已晚。 笔者认为,作为企业法律顾问,主要负责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解答企业经营人员的涉法疑问。 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时不时会遇到一些法律上的问题,大到公司破产,小到员工请假,法律顾问均可通过电话或信函方式解答。这也是法律顾问开展工作的最常见方式。但笔者建议,企业与法律顾问之间,除非紧急事宜,应尽量通过信函、传真、或E-MAIL方式沟通。如此一来,一年顾问期满,双方均可清楚知晓法律顾问的工作量有多大,企业一方有哪些问题是重复问的,有哪些问题是未彻底解决的,大量的问题到底出在哪些部门。然后针对性地组织相关培训,集中处理或形成书面文件,会更有效率一些。 二、使企业重要规章制度成为企业的“法律”。 企业的章程,为企业的“宪法”,股东及高管人员均需遵守。而企业的规章制度,则是企业的“法律”,员工均需遵守。但有的企业,虽有完备的规章制度,却在仲裁、诉讼中不能得到劳动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的支持,不被认定为企业的“法律”。其原因,制定企业规章规章的相关主管人员对法律专业知识的不了解所致。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企业的规章制度,必须符合三个要件,包括以民主程序制定,不违法以及向员工明确告之。如缺乏其中之一,往往不能被认定对员工具有约束力。因此,如何才能使制度符合上述三要件,则是企业法律顾问需要解决的问题。 三、让企业与法同行。 企业的规章制度制定后,如没有着手宣传教育、培训,也只具有形式上的意义。对于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未能理解当中的涵义,操作中还是会遇到不少问题,影响工作效率。另外,法律顾问有必要组织具针对性的法制教育讲堂,例如对业务部门培训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人事部门培训劳动法及相关规定,后勤部门培训交通法及相关规定,不仅使员工增长知识面,而且还使企业的发展带上法制化的烙印,相信这也是企业主力求长期稳健经营与发展的策略之一。 有的企业主认为,企业愿意合法化经营是很容易的事情,照章办事不就行了吗?所以无需法律顾问。企业请法律顾问的目的,就是为了使得企业的违法行为合法化。但笔者认为,这种见解并无道理,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在于避免法律风险,规避法律责任,但绝对不是使违法行为合法化。 四、参与订立企业与他人的游戏规则。

商场如战埸,合同即当事人双方协商制定的“游戏规则”,“游戏规则”制定对我方有利,我方就不会被“红牌罚下”、或者我方犯规也可“免予处罚”。特别是重大合同的谈判,一个条款一个条款的协商、修改,实在是很正常、且慎之又慎的事情。 对于不同性质的合同关系,具体的法律规定不一。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一方面需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一方面需以其职业上的敏感性,考量双方因该“游戏规则”发生争议后,企业能否在诉讼中占据有利地位。 所以,法律顾问审核合同条款,实际上是以诉讼利弊的角度来审,是赚是亏,在所不论。企业主审核合同条款,则是以是否赢利的角度来审。

五、充当企业改革的护航船。

企业从无到有,再从有到无,任何一个环节无不牵涉到法律问题。特别是企业扩张,往往需通过内部与外部改革来促进。法律顾问则需要根据企业自身的性质、条件等选择合适的改制类型,设立改制小组,提出改制可行性方案,清查企业资产现状,制定改制文件以及办理有关手续等工作。如涉及企业整体改制,往往某个法律顾问难以独自操作,此时,就需要整个律师事务所,或成立某个团队来协同开展工作。

六、以调解、仲裁及诉讼方式,维护企业的权益。 此项工作,并非律师作为企业法律顾问的工作重心,企业聘请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其目的就在于解决企业的日常经营法律问题,使得经营合法化,避免法律风险及减少法律纠纷。鉴于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主营业务,临时聘请律师代理诉讼,不如企业自身的法律顾问更了解企业的现状,大大节省企业主管人员与律师沟通的成本,而且能使得法律顾问知晓如何着手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