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大陆司法体系下将法律剧拍出李狗嗨的感觉?

2012年,法律类日剧《Legal High》问世,在传入中国后迅速流行开来,无论是演员配置、人物设定、剧情走向还是剧集传递的法律观念,都不同于以往的律政剧。主角古美门“收钱办事、不择手段”的行事作风,和以往公众想象中维护法律、公平与正义的法律人形象大相径庭。而该剧的第二季,在古美门律师一番慷慨陈词痛斥民意对法律的干扰中结束,更是给中文互联网届留下了一个经久不衰的模因——自此,在各色人等表达对民意的警惕或是超然的批判时,他们最常用的素材从勒庞的《乌合之众》变成了《Legal High》中的古美门,也因此诞生了笔者所谓的“李狗嗨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