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父母养儿女的一些问题。法律角度说

如果单纯从法律上讲,18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当然应该自己养活自己。如果你已经工作,他们的说法从法律上讲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同样的,一般只有当他们到60周岁以上,你才有赡养义务,并不是说结婚以后就要给他们钱。

但是,其实你的问题并不是在法律,而是父母过于偏心导致你的心理失衡。我个人倾向于认为:如果你的父母只是顺便把你带大,那么你以后就顺便把他们赡养,大家都是履行义务。但是如果你还能够想想,由你从小长大,他们是否因为为了你的疾病投医问药?是否为了你的学习、身体、生活和工作有过一点操心?如果是,那么你就不要太过纠结,也不要和你的兄弟去比。毕竟五指有长短,但都是自己的,按照中国国情,有些偏颇在中国是很正常的。你以什么样的态度对他们,其实完全存乎一心,自己心里能够平衡就好,如果什么都去用法律谈,家人之间的感情就没有任何意义,甚至不如朋友的。

开心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