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亲当天发生关系,唐山男子被控强奸,这事儿有何蹊跷?
2018年年初,唐山一位30岁的男子小邸,在经婚介所的媒婆王某介绍后认识了25岁的年轻女子小王,两人相处非常愉快。一起吃完饭后小邸送小王回家,情到浓时忍不住在车内发生了关系。小邸还以为这是天定的姻缘,当天晚上就在畅想自己和小王婚后的幸福生活了。结果第二天小王一反昨日言笑晏晏的态度,颠倒黑白声称小邸昨日侵犯了她,现在必须要小邸补偿她五万元才肯了。而小邸又不接受,最终不欢而散。
第二天,王某带着婚介所一男一女两个人来到他们家,说小邸和小王认识当天一见钟情,发生了关系,让他们拿2万元给小王作为补偿。小邸认为王某等人是敲诈,不愿意给钱。当天中午,婚介所老板王某打电话报警。
小邸说,此后几天,他家人和王某等人多次沟通,先后被王某以各种名义要走数千元,并说他没事了,可以安心上班了。但7天之后的2018年3月1日,因涉嫌强奸,他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12天后被逮捕。2018年6月1日,县检察院以强奸罪对小邸提起公诉;2018年12月29日,县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小邸有期徒刑三年;小邸不服,提出上诉。2019年2月26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小邸为了讨一个公道,宁愿不减刑,直到坐完这三年牢。
2021年2月28日,从小邸被拘留到出来,已经整整过去了三年的时间。在这三年里,小邸没有放弃证明自己的清白,他的家人也一直在给各级政府写信,并将事情曝光给媒体。
终于他的经历引起了广大网友的热烈讨论,唐山中院、河北省高院也依照法定程序启动了案件审核工作以及申诉监督程序。或许离小邸被证明清白的那一天已经不远了。只是如果小邸真的是清白的,他这三年的坐牢时光又应该由谁来赔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