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不交房租,房东私下找人处理租客物品构成盗窃罪吗
租客不交房租,房东私下找人处理租客物品构成盗窃罪。不交房租东西不能扣下。房东有权从押金中扣取租客应当缴纳的租金,扣取的数额应相当于租金数额及违约金数额,同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追究租客的违约责任并有权收回房屋,但不得擅自处分租客物品。
一、出租屋被盗房东是否需要担责?
租户因被盗造成的损失,房东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责任。若房东提供的房屋设施完好无损,且有物管提供服务,房东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房东不负责任,由盗窃者承担。若房屋设施有瑕疵,房东未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则房东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二、盗窃罪构成要件有:
1、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3、客体要件: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4、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综上所述,租客不交房租,房东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追究租客的违约责任并有权收回房屋,但是房东没权利私下找人处理租客物品,当然房东未经租客同意就私下找人处理租客物品这是构成盗窃罪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