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法于哪一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中华人民***和国中医药法》于2017年7月1号正式实施。

《中华人民***和国中医药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系统体现中医药特点和规律的基本性法律。第一次从法律层面明确了中医药的重要地位、发展方针和扶持措施,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中华人民***和国中医药法》有以下五大亮点:

1、明确中医药事业的重要地位和发展方针;

2、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

3、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扶持力度;

4、加强对中医医疗服务和中药生产经营的监管;

5、加大对中医药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中华人民***和国中医药法》进一步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扶持力度主要体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1、明确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统筹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2、明确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举办规模适宜的中医医疗机构,扶持有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的医疗机构发展;

3、合理确定中医医疗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体现中医医疗服务成本和专业技术价值;

4、明确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机构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药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5、发展中医药教育,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加大对中医药科学研究和传承创新的支持力度,促进中医药文化传播和应用;

6、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

7、明确国家采取措施,加大对少数民族医药传承创新、应用发展和人才培养的扶持力度,加强少数民族医疗机构和医师队伍建设;民族自治地方可以结合实际,制定促进和规范本地方少数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办法。

《中华人民***和国中医药法》第三条 中医药事业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实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我国医药卫生事业中的作用。

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促进中医药理论和实践的发展。

国家鼓励中医西医相互学习,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中西医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