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店家偷换现捞螃蟹钳欺骗顾客,商家的行为如何定性?
商家的行为属于欺骗消费者,按照我国相关法律,商家需要赔偿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如果赔偿的金额不足500的话,就是直接赔偿500。
一、偷换顾客螃蟹
在江苏南京的一家连锁餐厅里,一女子在这家餐厅就餐的时候发现店家偷换,现捞螃蟹钱欺骗顾客,女子愤怒的找到了工作人员,对方拒不承认。于是女子要求查看监控,直到监控当中播放出配菜人员把刚砍掉的蟹钳拿走,并且换上一只死掉的小螃蟹的小蟹钳的时候,店家才无话可说,并且对这位客户赔礼道歉,还进行免单赔偿。当时这位女子已经十分愤怒了,因为刚才工作人员不承认的时候,还对他进行了言语上的攻击,态度上是十分强硬。
二、商家的行为属于欺骗消费者
有很多家餐饮店都是让顾客挑选食材,结果顾客挑选完之后,商家就会把食材换成不新鲜的食材,然后再来烹饪顾客要的食物。像这样子做出不诚信行为的商家,这种行为就是属于欺骗消费者。这位女子可以选择与商家进行协商和解,也可以选择投诉这位商家。根据我国消费者权利保护法,经营者如果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时候有欺诈行为,应该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具体赔偿的金额是消费者购买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如果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话,那么商家就是要赔偿500元。
三、女子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来投诉商家?
所以这家连锁餐饮店的行为,这位女子可以直接选择和商家进行协商和解,很显然,这位店家的态度让女子觉得非常愤怒,所以这位女子也可以选择向行政机关要求与你相关的申诉和保护。同时消费者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来解决消费争议,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消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