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犯法吗?

女人未婚生子不犯法,但要考虑如何保护非婚子女的合法权益是重点。

首先要了解人的生理天性,人是高等动物与其他动物一样,从出生时开始就知道吃渴啦撒,动物在一两岁成年后,自然就会俩性交配,繁衍后代。何况人呢!女人在十二岁左右发育,男人在15左右发育,发育后的男女自然知道男女俩性的生理需要。因此产生了非婚子女。该男女非婚子女出生后能成双成对的结婚成家,对婚前生下的子女来说就是幸运的,在今后的成长路上有父母陪伴。如果婚前子女父母男女均怕道德影响又怕负担子女责任,这将造成非婚子女何去何从的灾难。在封建 社会 有对女子沉塘处死之规定,也难避免非婚生子事件的发生。现在新时代 社会 ,男女关系密切性生理需要同在,因此非婚生子会成为常态化。会产生部分非婚子女无人认领或领养的事件发生。为此如何做到人性化,解决部分女人未婚偷吃禁果造成的怀孕不引产,非婚子女出生后,这些无名份的儿童又如何抚养。这才是政府和 社会 要考虑如何解决,应该关注的问题。

一是女孩名声不保,别人指着她的脊梁骨骂,这叫私生子,孩子上学,登户口都带来麻烦,

二是孩子无父亲属单亲家庭,孩子上学被人欺,登户囗很麻烦的事,

三是办合作医疗保险也是比较难办的,孩子不登户口就没有身份证号码,没有身份证号缴合作医疗保险没人敢收费,

总之,未婚先生子,虽然不犯法但也犯规,对大人小孩在今后的生活中带来很多的麻烦,

提醒未婚男女青年,男女双方到了合法的婚年,应先登记领证再结婚生子,何必惹麻烦,

国家有婚姻法,在我国,结婚必须否合婚姻法,要有合法的婚姻证,只有合法结婚生子,才能受到法律的有效保证,才能享受到婚后的一切合法权益的保障。所以未婚生子从法律的角度看是不合法的,是草率的不负责任的。现实生活中未婚生子大都是两厢情愿,如果不上诉,可以不追究其法律责任。

很多大龄女青年都想有自己亲生孩子,但又不想结婚。随着 社会 经济的发展,持有这种想法女青年越来越多多。我们姑且不讨论这种想法正确与否,但仅就不婚生子是否合法的问题谈谈自己看法。据了解,国家法律没有禁止未婚女不可以生育孩子。根据“法无禁止皆可为”原则,不婚女是可以生养子女的。那么, 社会 就不应该歧视不婚生子的现象,公安部门对不婚生子的户口登记也就不应该设置门坎。妹妹们大胆往前走,冲破传统藩篱束缚!

我认为从道义上将没犯法,孩子怀上了就得生。但是有人要搬所谓的法律教条,一般老百姓是无法抗拒的。

我的观点就是: 犯法!犯法!犯法!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为什么我会这样说呢?

大家都知道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我国的《婚姻法》规定结婚必须要领《结婚证》,只有你领取了《结婚证》才能够算是合法夫妻,才能够结婚生子。如果你没有结婚而是私婚生子的,不用我说就是让你自己说。你是不是就违反了国家的《婚姻法》了。

有的人就要说了我们两个人虽然说没有明正言顺的结婚,但是我们两个人也是两厢情愿的。

我给你举一个简单的例子,你说有那一对卖淫嫖娼的人不都是两厢情愿的。难道说你情我愿的男女关系就不属于违法犯罪了吗?

虽然说你们两个人不是卖淫嫖娼,就是一对夫妻,可是有什么证明你们两个人是夫妻呢?

那你就要说了,我们两个人私婚已经有了孩子啦!我说孩子是无辜的。不能说你们两个人违反《婚姻法》,孩子也犯法了,只不过孩子成了你们两个人的“牺牲品”了。

如果说你们两个人没有矛盾那还好说,如果你们两个人私婚后感情不合,闹起离婚了,又涉及到孩子抚养,家庭财产等方面上的内容,你说你的权益又能够怎样才能得到保障呢?

当你在私婚以后,或者是未婚先孕生子的时候,你的伤害又有谁来给你承担责任呢?尤其是女方你是不是受到的伤害就会更大一些呢?

聪明的女人们都不会干出那样的傻事来,绝对不能把自己的身体来开国际玩笑。你说你未婚生子,咱先不考虑犯法不犯法,你就考虑一下你自己,自己这样做难道你就觉得光彩体面吗?我想作为一个智慧女人觉得未婚先生子不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由此可见,为了给自己一个很好的名分,给自己的孩子一个名正言顺的爸爸妈妈,为了自己的身心 健康 请你一定要做一对合法夫妻,千万不要为了图省事不结婚甚至就私婚,或者是未婚先孕生子,来一个先斩后奏,那样对你对孩子都是极其不负责任的表现。就是没有违法大的法律,但是从你个人角度来看都是不道德的。所以说一定要光明正大的结婚生子为好!

好了友友就分析到这儿吧!小伙伴们对未婚先孕生子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大家都留言评论一下吧!关注 中国 情感 乔存兴, 每天都给你带来新的 情感 问题!

不犯法,不鼓励不提倡

有些人由于年少,不是大学生,有的高中生,甚至初中生情窦初开,就过早偷吃禁果,本来自已还是孩子,却抱起了孩子。低龄成了孩子爸爸,成了孩子妈妈。

未婚生子犯法吗?

不犯法。但不鼓励不提倡。《婚姻法》《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年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要求结婚的男女应该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但由于年龄不够,无法结婚登记,不能取得结婚证。

未婚生子有许多弊端:

1,这种"婚姻",法律不承认,就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2,有的孩子生父是谁,难以确定。或孩子生父失踪,或生父不承认孩子是他的。要做亲子鉴定,才能确定。很麻烦。

3,本身是孩子,却当起了父母。丢掉了学业,把精力放在抚养孩子上。过早地品尝生活的艰辛和抚养孩子的艰难。过未老先衰。

4,如果瞒着双方大人或得不到双方家长的默认,两位"小大人"在经济上未能独立,生活上没有经验,在伺弄孩子上没有经验,矛盾不断。有可能发生遗弃孩子的犯罪。

5,过早地偷吃禁果,未婚低龄生子,有可能引起周围人的议论,影响在 社会 的评价。

如何用法律,结婚证来保护孩子的合法权益?

结婚证到法定年龄。提前不能办理。男女双方到了法定最低结婚年龄,申请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就会受到法律保护。

《婚姻法》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同等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岐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生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没有所谓犯不犯法的事。只要是你情我愿,到了结婚年龄就没什么大不了。但是从法律上讲,如果领结婚证再生子,双方的合法权利会得到更好的保障。

未婚生子未触范法律条例,没有可说是范法的。但未婚生子后不补办婚姻登记,对于女方来说没有保障,婚姻保不住,孩子也归于男方,等于付出没有结果的事情。未婚生子双方父母都不太接受,更会被亲戚朋友看不起,女孩子恋爱期间不能感情用事,轻易付出身子于男方,万一受孕了,婚事又谈不来的受伤的也是女方。

我之前有个工友,谈了三年的男朋友后想和她分手。说家人在家乡为他定了亲,工友那时候已怀孕好几个月了,他男友根本不想娶她,是那种不负责任的男子。后来那工友只得回娘家待产,把小孩生下准备送人吧,男方家人也不接受这孩子,后来那工女为这份恋情也起诉到法院,要求男方支付一些青春损失费吧!恋爱期间同居者,要不加急釆取避孕措施,不能和男友有亲密的性接触,这些都能避免所带来的恶劣后果,后悔也来不及,对以后的婚姻有影响。

未婚生子犯法吗?按照法律是不容许的,不过现实中就有很多人都是未婚生子,我附近就有很多人找了外省的,自由恋爱你你情我愿,虽然女方父母开始不同意,可是也没办法了,孩子都生了,我也是未婚生子的,我老婆是广西的,那时在一家鞋厂打工认识的,生了我女儿没证,那时候没证是要罚款的,后来还是在广西上了户口再迁移过来的,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