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是最新的吗?

最新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期限为二年!你所说的公民为一年,法人为六个月,是1991年民事诉讼的规定,这个在2007年已修正!!现在最新民事诉讼法为2012年修正,当然是按新法!!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1991)》

第二百一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