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什么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和国宪法》规定我国公民具有以下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1、平等权
平等权是中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它意指公民同等地依法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宪法对之最为经典性的表述是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
中华人民***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3、宗教信仰自由
我国尊重宗教自由前提是在法律允许,是指一个人可以在一个社会中自由选择其宗教信仰和在这个社会中公开参加这个宗教信仰的仪式或者选择不信仰任何宗教而不必担心受社会的迫害或歧视。
4、人身自由权
包括: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5、诉愿权
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和取得赔偿的权利。
6、社会经济与文化权利
劳动权——权利和义务、劳动者的休息权、)物质帮助权,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7、特定人的权利保护
妇女权益受到国家的保护、对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以及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二、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作为公民宪法基本义务的第一项,《宪法》第52条规定:“中华人民***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2、遵守宪法和法律。
《宪法》第53条规定:“中华人民***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宪法》第54条规定:“中华人民***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4、服兵役。
按照《宪法》第55条第2款规定:“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5、依法纳税。
《宪法》第56条规定:“中华人民***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6、其他基本义务。
除了上述所列义务外,《宪法》第49条第2款规定了“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第3款规定了“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此外,劳动和受教育也是公民的义务。
扩展资料:
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特点:
1、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
2、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广泛性。
3、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现实性。
4、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一个基本原则。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指:
1、我国公民不分民族、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也都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2、任何人的合法权益都一律平等的受到保护,对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追究,决不允许任何违法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3、在法律面前,不允许任何公民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权,任何人不得强迫任何公民承担法律以外的义务,不得使公民受到法律以外的处罚。
这一宪法原则既包括司法平等,即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又包括公民在守法上一律平等。
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概念: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最主要的权利和履行的最主要的义务,又称宪法权利和宪法义务。
它同公民的一般权利和义务相比,具有以下特性:
1、它决定着公民在国家中的法律地位。
2、它是公民在社会和国家生活中最主要、最根本和不可缺少的权利和义务。
3、它能派生出公民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4、它具有稳定性和排他性,与公民资格不可分,与公民的法律平等地位不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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