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

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所享受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税收法律广义上与税法同义。狭义上的税收法律是指拥有税收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调整税收关系的规范性文件。是税法的主要表现形式。在我国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依法定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才能称为税收法律。

税收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可概括为: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都必须由法律予以明确规定;税法主体及其权利和义务都必须由法律予以确认;没有法律依据,国家就不能课赋和征收税收,国民也不得被要求缴纳税款。这是世界各国税法普遍遵从的一条最基本的原则。

税收法定原则是规范和调整税收法律行为和税收法律关系的最高准则,它不仅约束税收立法、税收执法,同时对所有税收法律行为及其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均起到规范和约束的作用,这种作用主要表现在对税法的解释、漏洞补充、溯及既往等方面。

税收法定原则在税法中适用范围最广、影响最大,许多其他具体原则都与其存在一定的渊源关系。因此,税收法定原则是税法原则体系中最重要的原则。但是,税法与其他法律部门单纯一体的法律性质有很大的区别。

税收法律的作用:

1、税法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重要保证

2、税法是正确处理税收分配关系的法律依据

3、税法是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

4、税法是监督管理的有力武器

5、税法是维护国家权益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