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常识

1.人民法院的调解员应该具备哪些常识

县(区)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司法是四个最基本的组成部分。

法院法官(司法)主管机关负责审理此案,以解决国家机构的基本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纠纷。下级法院行使调解职能。

法庭职务:

(一)审判法,基层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自诉与公诉的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的职权范围和验收。

(二)行使司法执法和司法自由裁量权。

(三)由国家赔偿法。

(五)行使司法监督职能。

(六)研究,收集的法律,法规,规章,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听证会的情况下,在司法建议中发现的问题。

(七),负责指导县(区)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和培训;法官在按照权利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协助管理县(区)法院组织,人事工作;主管县(区)法院监测工作。

(八),与审判宣传法治相结合,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九)协调,管理,监督公***陪审员和调解工作。

(十)其他承建商应负责为基层法院的工作。

有一些情况下,下级法院无权审判,被判处刑,以及刑事案件可能有重大影响全省的案件,涉外案件,因此,主要区别根据中级人民法院的案件

2.人民调解员应具备哪些调解职责

人民调解员在开展调解工作的同时,还承担以下职责:第一,报告职责。

人民调解员发现矛盾纠纷有激化之可能,应果断采取预防措施,避免矛盾扩大、纠纷加剧。如对可能引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员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第二,告知职责。

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不成,应果断终止调解,并依据法律规定, 告知当事人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权利;第三,记录职责。人民调解员应如实记录调解情况,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建立调解工作档案,将调解登记、调解工作记录、调解协议书等材料立卷归档。

3.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家庭纠纷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与一般民事纠纷不同,家庭纠纷发生在家庭内部、亲属之间,这种特殊性决定了在开展针对此类纠纷的调解时,不仅需 要依法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同时也必须考虑维护婚姻家庭关系 的平等、和睦与团结。

因此,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家庭纠纷时,一是必须坚持当事 人自愿平等、不违背法律法规政策、尊重当事人权利三项基本 原则开展调解工作;二是要依照《中华人民***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和国未成年 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遵循男女平等、儿 童利益优先和特殊保护家庭弱势群体利益的理念进行调解?,三是调解的程序和内容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调解的家 庭纠纷已经超出了法律允许的范围,要建议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四是调解的结果 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确定,也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4.常见的人民调解方法有哪些呢

1、单独调解 这是调解委员会最常用的调解方式之一。

单独调解适用于调委会独任管辖的纠纷。这类纠纷不涉及其他地区、其他单位的关系人。

调解组织对纠纷双方当事人都比较熟悉,便于深入调查研究,摸清纠纷发生、发展情况,针对当事人的心理特点,开展调解工作;便于督促调解协议的履行;便于解决当事人合理的实际困难。 因此调解成功率较高。

单独调解应注意因人熟、地熟、情况熟而照顾情面或碍于一方势力所造成的不公正调解等弊端。 2 、***同调解 ***同调解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民调解组织,对于跨地区、跨单位的民间纠纷,协调配合,一起进行的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第七条规定:“……跨地区、跨单位的纠纷,可以由有关的各方调解组织***同调解。 ”那么什么是跨地区、跨单位的民间纠纷呢?跨地区、跨单位的民间纠纷指的是纠纷当事人属于不同地区或单位或者纠纷当事人属于同一地区或单位而纠纷发生在其他地区或单位的。

***同调解民间纠纷与人民调解委员会单独调解民间纠纷的方法、步骤基本相同。 3、直接调解 直接调解是指调解人员将纠纷双方当事人召集在一起,主持调解他们之间的纠纷。

直接调解可以单独调解,也可***同调解。在实行这种调解之前,调解人员一般都事先分别对当事人进行谈话,掌握了处理这起纠纷的底数。

4、间接调解 间接调解是指调解人员动员借助纠纷当事人以外的第三者的力量进行调解。间接调解方式的运用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针对某些积怨深、难度大的纠纷,动员借助当事人的亲属、朋友的力量,***同做好当事人的思想转化工作。

这种调解方式在实践中经常被用来与直接调解结合或者交替使用;二是针对某些纠纷的当事人依恋于幕后人为其出主意的心理特征或其意志受幕后人控制、操纵的特点,先着重解决好与纠纷当事人有关的第三者的思想认识问题,然后利用人们对亲近的人较为信任的心理***性,把对纠纷的正确认识通过第三者作用于当事人,促其转变。 如有些婚姻纠纷,表面上看是夫妻之间闹矛盾,其实是公婆或岳父母在背后指使、操纵。

对这类纠纷调解人员受理后,应首先从做公婆或岳父母工作入手,解决好他们的思想认识问题,然后再通过他们做夫妻双方的工作,间接调解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实践中经常运用的一种工作方法和调解技巧,其中蕴涵着深刻的哲学道理。 5、公开调解 公开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调解纠纷时,向当地群众公布调解时间、调解场所,邀请当事人亲属或朋友参加,允许群众旁听的调解方式。

这种调解形式主要适用于那些涉及广、影响大、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有严重过错,并对群众有教育示范作用的纠纷,以起到调解一件、教育一片的作用。 6、非公开调解 非公开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人只有当事人在场无其他人参加的情况下进行的调解。

非公开调解是与公开调解相对而言的。非公开调解适用于涉及纠纷当事人隐私权的纠纷,如一些婚姻纠纷、恋爱纠纷、家庭内部纠纷和调委会认为不宜公开调解的其他纠纷。

非公开调解是调委会针对纠纷当事人的特点和纠纷的具体情况,灵活采用的调解方式和调解技巧。有些纠纷当事人心胸狭小,有些当事人认为家丑不可外扬,还有的纠纷内容属于不宜公开的。

采用非公开调解,能够使纠纷当事人说出心里话,使调解人员找到纠纷症结,对症下药调解纠纷。 7、联合调解 联合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会同其他地区或部门的调解组织、群众团体、 *** 有关部门,甚至司法机关,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同综合治理民间纠纷的一种方式。

联合调解与***同调解既有区别又有联系。联合调解不仅适用于跨地区、跨单位、跨行业的纠纷,久调不决或有激化可能的纠纷,以及涉及到调解组织无力解决当事人合理的具体要求的纠纷,而且更适用于调解处理土地、山林、坟地、宗教信仰等引起的大型纠纷和群众性械斗,适宜于专项治理多发性、易激化纠纷以及其他涉及面广、危害性大、后果严重的民间纠纷。

联合调解较***同调解规模更大,必要时可在当地党委、 *** 的统一领导下,发动 *** 职能部门以及司法机关***同对民间纠纷进行疏导、调解、处理。联合调解是 *** 有关部门及司法机关与调解组织***同参与调解、处理民间纠纷,将调解组织的疏导、调解同基层人民 *** 的行政处理、法院的审判活动联为一体的综合治理,因此较***同调解的权威性更强,效力更大。

5.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内容有哪些

人民调解委员会,即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 解协议,从而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内容包括:第一,设立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设立人民调解委员 会,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第二,人员上。

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委员三至九人组成,设主任一人,必要时,可以设副主任若干人。此外,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 居住的地区还应有人数较少民族的成员;第三,产生上。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居民会议推选产生;企业事业单位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由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组织推选产生。 此外,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第四,经费上。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企业事业单位应为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办公条件和工作经费;第五,管理上。县级人民 *** 司法行政部门应对本行政区域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设立情况进行统计,并及时 通报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

此外,人民调解委员会还应建立健全各项调解工作制度,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

6.人民法院的调解员应该具备哪些常识

县(区)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司法是四个最基本的组成部分。

法院法官(司法)主管机关负责审理此案,以解决国家机构的基本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纠纷。下级法院行使调解职能。

法庭职务:(一)审判法,基层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自诉与公诉的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的职权范围和验收。 (二)行使司法执法和司法自由裁量权。

(三)由国家赔偿法。 (五)行使司法监督职能。

(六)研究,收集的法律,法规,规章,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听证会的情况下,在司法建议中发现的问题。 (七),负责指导县(区)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和培训;法官在按照权利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协助管理县(区)法院组织,人事工作;主管县(区)法院监测工作。

(八),与审判宣传法治相结合,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九)协调,管理,监督公***陪审员和调解工作。

(十)其他承建商应负责为基层法院的工作。 有一些情况下,下级法院无权审判,被判处刑,以及刑事案件可能有重大影响全省的案件,涉外案件,因此,主要区别根据中级人民法院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