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日本文化财保护法
文保法律体系完善
日本对于文化遗产的保护起步极早,几乎是世界上最早从政府层面提出保护文化遗产的国家之一,其中最直接的表现就是国家层面的相关法律制定早,而且不断修订、完善,最终形成了健全的、操作性极强的法律体系。
日本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始于19世纪的明治初年。明治维新后,日本意识到文物对于维护民族传统和民族自立的重要性。1871年(明治4年)5月,太政宫接受了大学(现在的文部省的前身)的建议,颁布了保护工艺美术品的《古器旧物保存法》,这也是日本政府第一次以政府令的形式颁布的文化遗产保护案
在日语中,“文化财”就是指日本文化遗产,即所谓“文化财富”,是日本为保护文化遗产、自然遗产所建立的标准,其资格依日本《文化财保护法》订立。“文化财”实际上不仅涵盖了文化、历史、学术等人文领域,也包含动物、植物、景观等“自然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