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庭前调解有法律效力吗
法律分析:法院庭前调解有法律效力。法院受理民事诉讼后,在开庭审理前进行调解的,如果调解达成协议的,并且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字的,协议书送达到当事人手中后生效,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需要执行协议书的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达成协议并即时履行完毕的,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应当制作笔录,经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